8月2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按照“省内为主、跨省区为辅”的原则,加快建设绿色能源生产消费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绿色电力交易融入电力中长期交易,满足电力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需求。
业内人士指出,《专章》明确了绿色电力交易的定义、范围和价格机制,并在国家层面确立统一的绿电交易规则。《专章》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推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规范统一绿色电力交易
满足绿电购买需求
绿电交易是指用电企业直接对接光伏、风电等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能并获得相应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即“绿证”)。作为绿色电力产品的市场化交易方式,绿电交易能够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电能价值和环境价值,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高度统一。
8月23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2023年,全国绿电交易成交电量分别为87亿、181亿、697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83%。绿电交易在还原绿色环境价值、推动清洁低碳转型、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各地绿电交易在交易规则、组织方式、价格机制等方面差异较大,部分省份仍未组织绿电交易或未实现常态化开市。此外,部分外向型企业反映绿电购买困难,无法满足企业绿电消费需求。”上述负责人称。
在此背景下,业内呼吁国家出台文件规范统一绿色电力交易。《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亟需在国家层面出台文件,推动各地绿电交易在交易组织、价格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规范统一。
记者注意到,《专章》明确了交易组织形式。绿色电力交易主要包括省内和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其中省内绿色电力交易为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的方式向计入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则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向非本省网控制区的发电企业购买绿色电力。此外,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交易。
明确绿电环境权益价值
扩大绿电交易规模
我国绿电交易市场发展迅速。记者从中电联了解到,今年前5个月绿电绿证交易量超过1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327%。其中,绿电交易电量达到1481亿千瓦时;绿证交易3907万张,对应电量390.7亿千瓦时。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发电侧来说,通过明确绿电交易组织、交易方式、价格机制等一系列内容,将推动绿电交易规范、常态化开展,电能量、绿证价格机制更加完善,绿电交易规模将持续扩大;从用户侧来说,用户希望通过购买绿色电力,证明自身电力消费过程的低碳绿色,绿电交易机制的完善,使得用户购买绿电渠道增加,用户购买绿电环境权益的价值更加明确。
“绿电绿证体现了绿色能源的环境价值,有利于推进全社会树立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绿色动能。”中电联常务副理事长杨昆表示,未来,随着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绿电交易仍要解决好绿电消费不活跃、消纳困难等问题。
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提升。8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7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1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4亿千瓦,同比增长49.8%;风电装机容量约4.7亿千瓦,同比增长19.8%。
中电联规划发展部副主任韩放认为,《专章》的印发,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利用,为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作出积极贡献。同时,推动绿色电力交易将绿电的环境价值属性集中体现,通过跨省区绿电交易,促进发电企业与跨省区用户直接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有效扩大绿电交易规模,提升绿电交易市场活力。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专章》正式印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密切关注绿电交易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作用,督促市场运营机构规范组织绿电交易、各类经营主体规范参与绿电交易,定期对各类主体交易行为和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管,推动全社会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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